声强测量仪检定所用计量标准和主要配套设备与声级计所用的基本相同,需新增的设备仪器检测或要求有所不同的设备如下:
1.粉红噪声信号发生器:信号频率范围为20Hz——20kHz,在检定期间的幅值稳定度应优于士1.5dB。
2.1/3倍频程滤波器校验测量应为l级1/3倍频程滤波器,其中心频率范围至少应为50Hz——6.3Hz。
3.功率放大器:频率范围为20Hz—lOkHz,频率响应优于±0.2dB,总谐波失真小于0.5%.
4.声源应无指向性,频率范围为45Hz—8kHz,在所需的声压级上的谐波失真小于3%。
5.在仪器检测消声室中距声源2m处所产生的声压级应不小于80dB。猝发声信号发生器可产生lkHz—5kHz的正弦信号,猝发声信号持续时间在Ims——500m可调准确度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