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计量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
一、该定义的含义是:
⒈在规定的条件下,用一个可参考的标准,对包括参考物质在内的测量器具的特性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
⒉将测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准链,将其溯源到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二、校准的目的是:
1.确定示值误差,并可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
2.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
3.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
4.确保测量器给出的量值准确,实现溯源性。
5.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
6.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一个确定的过程,用来确定已知输入值和输出值之间的关系的一个预定义过程的执行。
三、校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⑴环境条件 校准如在实验室进行,则环境条件应满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⑵仪器 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⑶人员 进行校准的人员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认为是有效的。
四、校准周期
A定期校验:依规定日程表实施校正,又分内校、外校、免校内校
即利用校正室主规或转移标准器,校正各单位使用的量规、仪器;利用追溯的标准件,对实验室内仪器或标准件自行校正;外校
即主规或精度高的量规、仪器送有校正能力的机关代为校正;将标准件送上一级实验室校正,即追溯免校无需校验
B不定期校验:产品在制程中或成品转运时发生变异,或对使用的量规发生怀疑,或发生量规进度受损或跌落情形,应即通知量规、仪器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员校验。此外新购的量规、仪器在验收时即校验。
C强制检定: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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