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于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创建,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法规标准起草、安全评定、风险评估、技术仲裁、失效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司法鉴定、产品(体系)认证评审、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检定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于企业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申报工作。
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①特种设备定期检查检定申报工作由工程设备科负责;
②每年年初由工程设备科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检查检定计划,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同意,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
③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查计量检测机构预约时间,保证特种设备在下次检查计量检测到期之前检查完毕;
④特种设备检查计量检测前,由工程设备科和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计量检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查计量检测而必须采用的安全措施等;
⑤特种设备检查计量检定时,工程设备科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现场配合检查检定单位做好检查计量检定工作;
检定周期
①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仪器检定;每三至六年进一次内外部检查检定;
每两次内外部检查检定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②起重机械:定期检查仪器检定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③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仪器检定;
④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定;
⑤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六个月 校验一次;
⑥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查检定,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查计量检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查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等级为3级的,其检查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查检定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要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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