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心脏除颤器的注意事项
校准依据的技术文件和采用的测试装置
(1)本节内容依据JJF 1149-2006《心脏除颤器和心脏除颤监护仪校准规范》进行阐述。检测主要针对除颤器部分,心电监护部分可参照本章第四节心电监护仪的检定相关内容。
测量主标准50为除颤器测试装置。测试装置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500 (1)内置有50 Q阻性放电负载,对心脏除颤器的释放能量进行测试,测试范围为——500 J;最大允许误差为测量值的±5 10或±2J。
(2)能输出30——240次/min的标准心率信号或模拟心电信号,且幅度可调。主要用于测试除颤监护仪同步装置的放电延迟时间。
(3)能输出不同频率、不同幅度的正弦波及方波信号,频率范围1--25 Hz、最大允许误差±1%。主要用于测试除颤监护仪除颤后心电监护仪的恢复、充放电过程的抗干扰能力等。
仪器校准注意事项
(1)除颤器释放能量在360 J时,高压储能电容的释放电压高达sooo v,这样就使这类仪器在使用和检定过程中,无论是对患者还是操作者、周围在场人员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而且还有可能造成与患者相连的其他设备的故障。所以,检定时首先要保证被校仪器、检定。
(2)装置、检定员及在场人员的安全。
(3)除颤器不可对空气放电,也不可以将除颤电极短接使之不经过放电负载直接放电。
(4)不min通过自高向低转动能量选择开关或关闭电源方式卸放能量。
(5)1 min之内充放电不能超过4次。
(6)除颤器虽然是医疗单位必备急救仪器,但它的使用频率并不高,且缺少日常的维护,其高压充电电容长时间未进行充放电操作,会存在许多隐性故障。在检定时,尤其是在仪器检测较高的除颤能量点及充放电次数时,除颤器的充放电电路中隐性故障易明显化,出现高压电容击穿等现象。所以,在检定前应向被检单位声明此种可能,以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