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C 277-1998《标准声源检定规程》规定标准声源的主要计量性能要求如下。
1)输出功率
在(100——10000)Hz范围内,所有的1/3倍频带上声功率级不应小于70dB(0dB为1pW)。
2)顿谱特性
(100——10000)Hz范围内,所有的l/3倍3dB.上声功率级之间的级差,相邻两个1/3频带上声计量外校功率级之差不应超过±3dB。
3)指向性
在(100——10000)Hz范围内,任何1/3倍频带的声源指向性,指数最高值不应超过9dB。
4)校正计量声功率稳定性
在制造厂给出的连续工作的最长时间及频率范围内声功率级的变化不应超过土0.5dB。
5)电源电压变化影响
在额定工作电压范围内,声功率级的变化不应超过士0.3dB、标准声源的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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