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瓶要检查检验合格证。且合格证上应标明瓶号、工作压力和检验压力下次试压日期等信息。
2、充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同时还要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不随意充。
3、气瓶与电机在同一工地使用时,瓶底应垫以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4、冬季使用气瓶时,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或用铁器敲击瓶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週节,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5、在備运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下或在地面滚动气瓶。不能与可燃气瓶、油料及其他可燃物放在一起运输。
6、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操作中氧气瓶应距离乙快瓶5m以上。夏季在室外使用时应加以覆盖,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7、氧气瓶严格定期检验,且色标明显,瓶帽、防振胶圈齐全。
8、特别注意氧气瓶不能与其他气体气瓶混淆使用。
9、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分车运输。
10、充装氧气瓶时气体流速不能过快,否则会产生爆炸和燃烧。
11、瓶装氧的最低压力不低于气瓶公称压力的97%,用于测量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
12、装卸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禁止用电磁吊、叉车运输氧气瓶。
13、开气应缓慢,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
14、氧气瓶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MPa,使氧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15、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规则的规定每3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如发现逾期期末作检验的气瓶,不得使用。
16、氧气瓶不得附油脂,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阀。
17、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阀门,吹掉瓶阀抢粘的细屑和脏污,立即关闭,然后再接上减压器使用。
18、开启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气流朝向人体。
19、要消除带压力的氧气瓶泄漏,禁止采用拧紧瓶阀或垫圈螺母的方法。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
20、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禁止将氧气用作试压和气体工具的气源。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21、避免阳光曝晒,储存环境不得超过40T。与明火、热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10m以上。
22、使用前,先检查瓶阀、减压器等是否有缺陷。如有应及时报修,切忌随便处理。
23、检查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不得用明火。
24、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要牢固,避免射出伤人。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机构观点、仪器计量校准机构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机构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机构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机构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机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234463595 qq.com或电话13829138856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一经查实、经本机构核实后立即删除、维护您的应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