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计量站
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于2007 年2 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批准,在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筹建(国质检科 [2007] 55号),于2010年1月1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成立(国质检科联 [2010] 16号)。
本中心于 2002 年首次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2011年4月被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为机动车制动液、汽油、煤油、危险化学品等产品 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全许办[2011]3号、22号),2013年3月成为国家质检中心风险 分析研判专业组副组长单位。
本中心是广东省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全省石油产品和润滑剂等产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中心现拥有一支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硕士高级工程师等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技术计量检测队伍,检测经验丰富;拥有全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石油石化产品高端检测设备;具备一流的检测环境;具有较强的石油石化产品的检测和科研开发能力。
本中心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检测科学、结果公正、准确,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检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为国际所认可。我们将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
本中心在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监督抽查任务的同时,也竭诚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接受企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社会各界的委托检测、验货检验、仲裁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可出具中英文检测报告。
本中心通过国家认可检测的石油化工产品200多种,共698项参数,其中大部分能按国际 先进标准进行检测。具备对石油化工产品、原料、中间产品进行全面分析测试的能力,如: 燃料油类(含车用、航空、船用、炉用和其它燃料)、润滑油类(含内燃机油、齿轮油、 液压油、变压器油等)、润滑脂类、石蜡类(含石蜡、白油、和凡士林等)、沥青类、 溶剂油类、化工类(含醇、醚、酮、酸及酯、芳烃等),以及可对大型设备的润滑油进行 在线监测等。
本中心是华南地区唯一可开展原油评价的第三方权威技术机构,同时为机动车制动液、汽油、煤油、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机构观点、仪器计量校准机构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机构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机构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机构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机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234463595@qq、com或电话13829138856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一经查实、经本机构核实后立即删除、维护您的验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