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计量检测机构
沈阳计量检测机构是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属事业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直属机构,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法定技术机构,是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授权的计量校准/检测实验室,已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36项;已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校准项目462项及力学、医疗器械、电磁兼容、几何量4大类56种产品;已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流量测量仪器(含流量仪表)、通用机械与设备、电磁兼容、洁净室、消毒灭菌器材、几何工件等六大类102个产品、1218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
计量检测机构现设有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沈阳);加气机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可开展液化石油气(LPG)加气机、压缩天然气(CNG)定型鉴定工作;辽宁省流量计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目前正在筹建国家加气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
可开展几何量、热学、力学、电磁、光学、声学、化学、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十大计量领域的计量器具仪器检定、仪器校准、计量检测服务、计量器具产品型式评价及质量监督。计量院致力于十大计量领域的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整体检测能力位于国内先进行列。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良的检测能力、深厚的发展潜质,立足沈阳,服务东北。
二、计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证书(国)型计。
2.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成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沈阳)的批复;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评审,实验室认可证书号:CNAS LO147;
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法定技术机构;
5.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6.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三、计量检测机构承担职能情况
开展沈阳市区域内量值传递工作,保障沈阳市量值的准确可靠;按照计量法要求承担沈阳市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工作。
承担各类的计量标准、计量检测、工程检测、公正检测工作;承担计量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计量器具的维修工作;承担计量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制工作;承接市场监督、司法和其他有权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仲裁机构以及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委托的各类工程检测、公正检测、仲裁检定工作;加气机型式评价工作;各级政府监督抽查工作;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沈阳)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效检测、用能产品能效评价和能源计量评价,接受委托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检测,积极探索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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