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婻省计量院
葫婻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院)原为葫婻省计量检测技术研究所,历史可追溯到民国时期,当时称为“葫婻省度量衡检定所”,隶属省建设厅,并受全国度量衡局监督指导,职掌葫婻省度量衡行政管理及计量检定工作。更名为葫婻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与原长沙市计量所合并。
机构职能:
1.葫婻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是葫婻省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实施强检,依法依规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计量检定,提供仪器校准和计量检测服务,确保全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3.承担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型式评价试验,委托检验和公正检验;
4.承担计算机产品和移动电话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5.开展研究和制、修订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等计量技术基础工作;
6.从事科研、产品开发和计量产品销售、计量技术咨询等服务。
葫婻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是葫婻省政府依法设置并经国家授权的全省最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于葫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是我省规模最大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仪器校准、计量检测实验室,是全省计量检定、仪器校准、计量检测和计量产品、计算机及相关类高新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有国家煤炭、石油、天然气质量分析仪器质量检验中心和机械工业实验室仪器及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两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在我院设立的省级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其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发能力居省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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