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密度计校准参数
计量校准石油品密度的方法通常有密度计法、比重瓶法和密度测定仪法。生产分析中液体石油产品通常使用密度计法。
一、石油密度计法简介:
1.密度计法测定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是按GB/T1 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
室测定法(密度计法))的试验方法进行的。
2.国家标准规定了使用玻璃石油密度计(以下简称密度计)在实验计量检测通常为液体的原油、石油产品以及石油产品和非石油产品混合物的20°C密度的方法。这些液体的雷德蒸气压(RVP)小于10OkPa。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易流动透明液体上弯月面与密度计干管相切处读数。具体成套仪器可以选用上海羽通生产的YT-1 884密度测定仪来进行计量检测。
三石油密度计具体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由于密度计的准确读数是在规定的温度下标定的,在其他温度下的刻度读数仅
是密度计的读数(称视密度),而不是在该温度下的密度。密度计测定液体石油产品密度的理论依据是阿基米德原理。侧定时将密度计垂直放人液体中,当密度计沉人液体时,排开一部分液体,并受到自上而下的、等于其所排开液体重量的浮力的作用。依照阿基米德定律,当被石油密度计所排开的液体重等于密度计本身的重量时,则密度计处于平衡状态即漂浮于液体石油产品中。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愈大其浮力愈大,则漂浮于其中的密度计直立得愈高。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愈小其浮力也愈小,则沉没愈深,密度计露出液面部分就少。当石油产品密度不同时,它下沉的程度也不同,即用同一支密度计测定油品密度,在相同条件下,浸人越多密度越小。密度计上按密度单位刻度,以纯水在4°C时的
2.根据GB/T 1884的规定,密度计应符合标准SH/T0316和上表中给出的技术要
求。要用可溯源于国家标准的标准密度计或可溯源的标准物质的密度作定期检定,至少每五年复检一次。密度计量筒应由透明玻璃、塑料或金属制成,其内径至少比密度计外径大25mm,其高度应使密度计在试样中漂浮时,密度计底部与量简底部的间距至少有25mm,恒温浴要求其尺寸大小应能容纳密度计量简,使试样完全浸没在恒温浴液体表面以下.在试验期间,能保持试验温度在+0.25°C以内。
3.用密度计法测定密度在标准温度20°C或接近20°C时最准确。要在被测样品物化特性合适的温度下取得密度计读数。这个温度最好接近标准温度20°C ,当密度值是用于散装石油计量时,在散装石油温度或接近散装石油+3°C下测定密度。可以减少石油体积修正的误差。对原油样品,要加热到20°C ,或高于倾点9°C以上,或高于浊点3°C以上中较高的一一个温度。
4.读取密度计刻度值时,对测定透明液体,应先使眼睛处于稍低于液面的位置,
慢慢地升到表面,先看到一个不正的椭圆,然后变成一条与密度计刻度相切的直线。密度计读数为液体下弯月面与密度计刻度相切的那一点。对测定不透明液体,应使眼睛处于稍高于液面的位置观察密度计读数为液体上弯月面与密度计刻度相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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