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仪器检定的仪器
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领域的仪器设备,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需要:
(1)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2)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
(3)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4)2020年11月1日后,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哪些需要仪器检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酒精计;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原子荧光仪;
4.气相色谱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声级计;
8.紫外辐射计;
9.防护级X、Y射线剂量仪;
10.环境级X、Y剂量仪;
11.阿贝折射仪;
12.圆盘旋光仪;
13.浊度测定仪;
14.臭氧测定仪。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机构观点、仪器校准所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中心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中心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中心(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234463595@qq、com或电话13829138856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一经查实、经本中心核实后立即删除、维护您的验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