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洋市计量检测机构申报
栋洋市计量检测机构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车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在本辖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和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领导与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产(商)品质量、计量纠纷的调节。
(三)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措施;研究制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质量形势的宏观分析和质量信息的发布;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质量申诉。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行为;管理全市计量器具产品制造、修理许可证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伪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申报奖项
栋洋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其中“栋洋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鼓励创新,同时设立“栋洋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创新奖”)。“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质量管理创新奖不单独申报)。
二、申报范围
栋洋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含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医疗教育等活动的组织,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以及在“质量强市”“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栋洋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农业企业生产的产品需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任意一项认证。
(七)参评组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居同行业前列,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
(八)申报前3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行为。
2.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
3.发生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负有责任的。
四、申报材料
(一)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自我评价报告。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对照GB/T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三)《栋洋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
上述1-3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和一式二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书面材料用 A4 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页数不超过 150 页;证实性材料用 A4 规格的纸张正反面装订成册,页数不超过 100 页。打印包装从简。申报表电子版材料须为 Word 文件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标题为“参评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五、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二)申报方式。采用书面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
(三)审核推荐。质量奖申报材料报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经各所(分局)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评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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