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证书哪些机构可以出
计量检定证书计量检定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可以出。
计量检定单位是国家依法统一规定的,在单位制中表示质量、时间、温度、长度、速度和其他物理量的计量检定单位。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国务院授权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为实施统一的量值传递,为保证量值准确一致所建立的最高计量基准和最高计量标准。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计量工作,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工作实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国的计量检定工作,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物质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即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般称计量所或计量站,在其授权的工作范围内也属法定计量机构。
3、各级计量行政部门设立的计量检定机构,一般称计量测试所或计量科学研究所;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建立全国性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和授权进行特殊计量检定工作的计量测试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4、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其授权的计量检定工作范围内,也属法定计量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的计量检定机构,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计量检定机构,一般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量检定机构。
5、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授权进行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在其授权的工作范围内也称法定计量机构;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建立全国性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和授权进行特殊计量检定工作的计量测试机构。
6、有关的国防计量法规规定的机构。法定计量机构和技术机构,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法定计量机构是指在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范围内,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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