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医疗器械校准有那些项目
计量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医疗卫生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常见的列入强检目录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多参数监护仪、心电图机、医用活度计、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等。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如心脏除颤器、高频电刀、呼吸机、耳温计、核酸分析仪、身高体重秤、B超机、骨密度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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