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对违反计量法和法定计量单位的部门、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并责令其改正。
2.有权对违章使用计量器具的人责令其改正;对损坏计量器具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有权处理计量纠纷。
三、责任:
1.应对计量数据负责,应承担由于不准确计量数据所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2.应负由于对计量器具维护不妥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Q/SYJH20208.007——2007 2 b)进、出各单位原料、材料、产品的计量检测。
4.1.1.5计量标准器具
a)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b)公司各单位计量标准器具;
c)开展检定项目的工作计量标准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精度
4.1.2.1原料、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按原料标准、产品标准、中间控制检验标准、自用产品标准的规定精度配备。
4.1.2.2机械加工以加工精度确定计量器具精度。
4.1.2.3计量标准器精度按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要求配备,按照本规定4.8要求执行。
4.1.2.4厂际间计量仪表配备精度,按公司厂际间交接计量器具配备规范配备。
4.1.3计量器具配备责任
4.1.3.1进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和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由公司机动设备处直接或委派有关单位组织配备。
4.1.3.2进出各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经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批后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科组织配备。
4.1.3.3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产品检验计量器具、工艺控制装置计量器具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科组织配备。
4.1.3.4计量标准器具由公司机动设备处组织配备。
4.1.4仪器校准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4.1.5强检计量器具目录
4.1.6公司内各单位计量仪表配备、安装、使用、维护及检定的管理原则
4.1.6.1进出公司的原料、产品、水、电、蒸汽等所配计量器具为特一级计量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