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检验、测量、称重仪器设备的检测能力满足公司要求;
1.2保证检验、测量和称重仪器设备之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1.3对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做出明确规定,防止测量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
2.适用范围:
2.1用以验证产品或零部件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称重仪器设备及软件;
2.2用以验证生产过程稳定性的仪器、称重仪器等。
3.定义:
3.1计量:对检验,测量和称重设备的检查,其结果可追溯到上一级或多级检验;
3.2校准:对于某些检验测量和称重设备的检查与校正,其结果不具有可追溯性。
4.涉及部门:
4.1所有部门。
5.一般原则:
5.1公司所有的测量仪器设备由品质保证部计量专员统一进行编号登记等管理;
5.2计量专员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与维护,测量仪器的合格与否由计量专员进行判定与标识。计量专员必须获得有关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
5.3计量检测除计量专员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对测量仪器进行拆御与修理;
5.4所有使用人员须对其领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计量专员修理、计量校准,并按标签上规定的计量到期日前交计量专员进行周期性计量或校准;
5.5计量与校准工作必须在适宜的工作环境下进行。计量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使测量结果受到影响(具体的环境要求可以参照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或指导书)。对影响计量与校准工作的设施与环境条件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
6.程序:
6.1计量检测测量、称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
6.1.1使用部门需领用测量、称重仪器设备,应填写《领用单》,在取得适当的批准后交计量专员。计量专员统一填写《请购单》由品质保证部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
6.1.2公司的测量、称重仪器设备由计量专员统一编号,并登记到《设备台账》,将测量、称重仪器设备予以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