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程量程≤300g量程≤5kg量程50kg允许误差 ±0.02g ±5g ±40g
6、校准周期:根据各工序使用频次分为6个月或一年。
5.5手持折光仪 a.检查折光仪是否有碰伤,锈蚀或其他缺陷,捡查折光仪的刻度线及数值是否清晰可见。b.取纯净水作为基准,进行3次检测,并记录。
c.判定标准:每次测试数据需对零,方表示合格。d.校准周期:一年。
5.6温控仪
a.用已经行过外校的温控仪表来校验,插入被校准仪表的相应位置测温度值。
b.检测时需等温度相对稳定后的显示值取3个数字的平均值方为该点标准温度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中,与被检测温控仪使用中显示的温度值进行比较。
c.每次测量精度允许误差为±5°,超出温度系数范围则判定不合格。
d.校准周期:一年。5.7电子强力仪 a.检查强力仪机械部位是否有缺陷。
b.仪器校准基准为已外校合格的标准砝码。
c.最少需取3个量程进行进行校准,其中一个必须为仪器满度检测。
d.表示值误差不超过±1CN即为合格。
e.校准周期:一年5.8捻度机
a.检查捻度计机械传动是否有失效或缺陷。
b.取3段没有打捻的纤维在手摇捻度机上分别加捻3次,并记录,并取该3段样在被检测捻度机上退捻,如若捻数相同,则为合格。
c.校准周期:一年5.9缕纱测长仪 a.外观检查,并开机检查是否传动正常,有无异响。
b.仪器校准取三根适当纱线,用外校合格的缕纱测长仪测量长度并记录。c.将这三根纱线用内校缕纱测长仪依次测量重量,并记录。
e、判定标准:显示值与外校合格仪器测量的数据误差不超过50mm,判为合能源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为保证能源计量器具处于有效状态,根据《能源管理手册》中《监视、测量与分析管理程序》要求和GB/T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的相关要求,对需要实施内部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制定本规程;
1.2本规定制定了能源计量器具的内校项目、内校标准、方法、周期等。 2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规定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