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条件:室温,正常湿度中进行
5、校准要求
5.1游标卡尺
a.检查卡尺测量接触面是否平整、干净,无污渍、锈迹,带表卡尺表头的指针是否完好,有无松动,刻度是否清晰,推动表头是否平稳、平滑。
b.调校零位,或使指针对准零点。
c.取一块长、宽、厚尺寸不等的作量块(尺寸在卡尺量程之内),用外校合格游标卡尺测量长度、宽度、厚度尺寸并记录,作为标准尺寸;小量程可用已外校的量块作为标准。
d.内校游标卡尺连续对量块长、宽、厚尺寸测量,记录在《内校记录》。
e.内校游标卡尺所测数据及标准尺寸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判校准合格。否则,需调整再次校准,如均达不到要求,外送维修校准或报废停用。
允许误差范围为±0.02mm内
f.校准周期:根据各工序使用频次分为6个月或一年。
5.2卷尺(钢卷尺和皮尺)
a.检查卷尺是否破损,零点勾是否正常,刻度是否清晰可用。
b.将外校合格钢尺平放在工作台上,卷尺零点勾住钢尺,对照比较钢卷尺或皮尺刻度是否与钢尺刻度对齐。
c.对内校卷尺刻度超出基准钢尺长度时,可分段进行。
d.钢卷尺也可以用已校准好的钢卷尺对比,允许误差:2m±0.9mm;
3m±1.1mm;3.5m±1.3mm;5m±1.5mm。
e.新购入卷尺必须内校合格方可使用。
f.校准周期:6个月。
5.3外径千分尺
a.检查外径千分尺是否有碰伤,锈蚀,带磁或其他缺陷,捡查千分尺的刻度线及数值是否清晰可见。
b.检查是否有影响测量精度的外观缺陷,微分筒转动和测微螺杆的移动平稳无卡住现像,锁紧装置的作用是否有效,测砧与测微螺杆端面是否有严重磨损。
c.计量校准对内较千分尺(0-25mm)可选两个量程进行校准。
d.表示值误差不超过±0.02mm即为合格。
e.校准周期:根据各工序使用频次分为6个月或一年5.4台秤(电子秤)、电子天平 a.检查内校台秤(电子秤),台秤外观是否清洁,刻度是否清晰;电子秤开关是否完好,电力是否充足,显示是否明亮完整。
b.台秤(电子秤)零位是否正确。
c.取三个适当重物(重量在台秤、电子秤量程范围内),用外校合格台秤(电子秤)测量重物并记录,天平用外校合格的砝码作为基准砝码。
d.将这三个重物或砝码用内校台秤(电子秤)依次测量重量,并记录。
e、判定标准:显示值与砝码实际重量误差不超过下表所列数据时,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