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的实施:
3.1设备管理部依据要求,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全公司在用计量器具按规定必须每年进行检定一次。各使用部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精度要求以及使用频次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可缩短检定周期。
3.2设备管理部根据各生产车间的检定、校准计划及检修等情况,妥善安排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时间,予以实施。
3.3各车间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的相关检定、校准要求的方法、步骤进行。没有检定规程或没有检定装置的计量器具应按本企业自定校准规程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校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确认合格的标准器具。
3.3.1计量器具的检定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1997)标准的操作步骤进行检定。
3.3.2计量器具使用前的校准应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各使用部门应该在使用计量器具的当日最早一次称量前采用
3.3.3.1的校准方式进行校准,而每周则采用
3.3.3.2的校准方式进行一次校准。
3.3.3计量器具使用前的校准应根据实际称量数值,选择与之相匹配的确认合格的标准器具进行校准,校准操作步骤可采用:
3.3.3.1计量器具称量操作平台中心位置三次校准;
3.3.3.2计量器具称量操作平台四角以及中心位置五点校准,至少选择两组标准器具进行校准。
3.4仪器校准公司的计量器具能够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由设备管理部协调各车间及相关部门依据《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的日期进行检定;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的日期组织实施校准。 3.5计量器具在检定后,合格的计量器具需填写检定记录,并粘贴上确认标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按报废审批要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