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仪器设备的校验由仪器设备自校员按时进行校验,自校标准执行TGX001——086-2008《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检验方法》,并做好记录。自校时所使用的工具应送国家授权的具备检定资质/能力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6.4.9用于自校仪器的计量器具要溯源到国家标准。
6.4.10检定不合格的设备,应经过维修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标识使用。
6.5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
6.5.1依据计量法的规定,仪器设备标志管理应根据检定、校验结果,分别贴合格、停用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校验)日期、下次检定(校验)日期、检定(校验)单位。
6.5.2仪器校验仪器设备标志的使用范围⑴合格证(绿色):仪器经送检、自校合格者。 ⑵停用证(红色)适用于: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校
6.5.3仪器设备的标志由送检(或自校)负责人根据计量检定结果或自校结果粘贴,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6.6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6.6.1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机工作。
6.6.2仪器校验检测仪器的使用环境应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6.3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了解该仪器现有的技术状态是否正常,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作电压(电路、油路、机械转动部分)是否符合要求,尔后方可通电使用。
6.6.4对贵重、精密及大型的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6.5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不得带病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