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程序:
5.1仪校第三方管理:
5.1.1开发:外校第三方可由品管单位负责开发,其余单位亦可提供相关数据做为参考。
5.1.2登录:凡符合下述状况均可列为合格外校协力厂。
5.1.3经国家认可实验室或机关团体,且取得计量校准证书者。
5.1.4未经认可但可追溯至国家或国际标准实验室或机关团体。
5.1.5当国内无相关校验机构时,得以原制造商为校验机构。
5.2量测仪器管理:
5.2.1新购量测仪器,应送校合格方可列入管理。
5.2.2量测仪器设备应由品管课验收合格后,登录于[量测仪器设备一览表]、[量测仪器履历表]
5.2.3验收合格之仪器需加合格标签,
5.2.4仪器编码原则为:公司标志+流水号,例如:HH-001,表本公司的第一台仪器.
5.3校验方式:
5.3.1定期校验:依校正计划排定校正周期实施下述三种校验方式:
5.3.1.1外校:将量测仪器送交合格外校单位实施比较校验。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页数/总页数4/5 HH-PE-P-0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版本 A1 4/5
5.3.2游校:因量测仪器体积或精密度考虑,请外部合格外校单位至厂实施比较校验。
5.3.3免校:若不直接影响生产质量者或仅为参考用量规仪器可免校验并在此量规仪器上 贴“NCR”标签。
5.4校验周期:
5.4.1依[量测仪器校验计划表]记载排定计划校验。
5.5年度校验计划实施:
5.5.1品管人员于年底拟定[量测仪器校验计划表]并经主管核准后,依计划实施。
5.5.2本公司目前所有仪器均委外校验.
5.6校验结果处理:
5.6.1校验结果被判定合格者,应贴上校验合格标签。
5.6.2校验发现损伤或超出准确范围时,寻找相应的维修服务单位后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5.6.3如误差严重、无维修价值,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
5.6.4所有校验结果均应记录于[量测仪器履历表
.5.76.7标示:量测仪器均需于明显位置加以标示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