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具有经考核合格,称职的检定人员,掌握检定规程。
6.4.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6.5对新购或修理后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均应进行检定。对检定周期之内的计量器具,应加强监督管理。
7计量器具的使用
7.1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书》。
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检定周期台账。
7.2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论是企业自有的、租用的或是由建设方提供的,均需按此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能作为证实产品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7.3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 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
仪器校准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
7.4计量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妥善保管计量器具。
7.5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后,应擦拭干净,放入盒内或存放干燥处,必要时涂上防锈油或罩好防尘罩等。应保持计量器具适宜的工作环境,防止被污染,被腐蚀;安装于室外和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7.6在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送检,无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
7.7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修理计量器具。 7.8计量器具不得随意外借,若遇外借情况必须严格按交接制度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