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示值变动性: a)移动尺框,使游标卡尺或带表卡尺或电子数显卡尺量爪两外测量而接触; b)重复测量10次并读数; c)示值变动性以最大与最小读数的差值确定; d)带表卡尺和游标卡尺不超过分辨率的1/2,电子数显卡尺不超过0.01mm; e)检定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记录于《卡尺内校记录表》上。
4)数字显示器的示值稳定性: a)在测量范围内的任意位置紧固尺框,观察1h内显示值的变化不超过0.01mm; b)检定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记录于《卡尺内校记录表》上。
5)示值误差校验: a)受检点的分布:见 卡尺受检点分布,对于测量范围大于500mm的卡尺,不少于均匀分布6点,其受检点的分布可以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点位; b)检定时每一受检点应在量爪的里端和外端两位置检定,量块工作面的长边和卡尺测量面长边垂直;
c)每一受检点值用卡尺重复测量3-5次,并记录测量数据于《卡尺内校记录表》上;
d)测量时应在螺钉紧固和松幵两种状态下进行。无论尺框紧固与否,卡尺的测量面和基准面与量块表面接触应能正常滑动。 单位:mm 卡尺规格 125,150卡尺 200卡尺 300卡尺 500卡尺 长度受检点尺寸 41.20、81.50、121.80 51.20、121.50、191.80 101.20、201.50、291.80、 80.00、161.30、 240、321.60 内量爪尺寸 Φ25.00 Φ25.00 Φ25.00 Φ25.00 深度尺寸 20.00 20.00 20.00 400、491.90
6)计算每一规格重复测量的平均值。
7)在对量块取用时须带上手套,且轻拿轻放。
8)对量块规格值与测得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并依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4.5.3校正后
4.5.3.1给被校正卡尺进行防锈保养,并放于盒内。
4.5.3.2给量块进行防锈保养,并整齐放于盒内。
4.5.3.3在相应仪器校验履历表上做好记录。
4.5.3.4把校正合格的发给使用者或保管者。
4.6判定标准 4.6.1在保证量测准确度的情况下,可依此判定该量规仪器的示值误差是否可以达到允收标准, 即可以追溯到国家标准:测量范围(mm) 分度值 / 分辨率 (mm) 0.01,0.02 0.05 0.10 允许误差 0 —— 150 ±0.02 ±0.05 ±0.10 > 150 —— 200 ±0.03 > 200 —— 300 ±0.04 ±0.08 > 300 —— 500 ±0.05 > 500 —— 1000 ±0.07 ±0.10 ±0.15 4.6.2如客户有特别要求的或在结合本公司产品的准确度和精确度的情况下,可另行制定偏差即 允差标准。
4.7仪器校验结果处理
4.7.1 对所有项目的都在要求范围内的,在卡尺适当位置(或卡尺盒上)贴上仪器校验合格标签。
4.7.2对同一卡尺中有部分项目的不在要求范围内的,能进行维修的可适当维修,维修后的仪器需重新进行校验。不能维修的可进行降级使用或部分使用,并在《卡尺内校记录表》上注明及知会使用者或保管者。
4.7.3对同一卡尺中所有项目都不在要求范围内的,且不能内修的先贴上暂停使用标签,再报上 级进行外修或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