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点检时,应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重关仪器设备点检填写“设备日常点检记录表”。
5.5.3.4用于产品确认检验、安规测试仪器应根据相关操作规范的要求对仪器进行运行检查。
5.6周期检定
5.6.1计量室每月月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次月内校计划通知单,使用单位按照通知单计划送检,若因客观原因而不能按时送校时,使用单位应提前送校或向计量室以内部联络单形式提出申请延期送校,仪器延期校准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5.6.2计量校准仪器校验周期参见“监视和测量仪器周期标准”,特殊情况下校验周期可依使用频率、使用位置的重要性、 环境状况、使用程度、校正成本、量测精确度、与其它标准件相互比对等来进行调整。
5.7检修与报废
5.7.1仪器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给工程部 ME处理。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 制作 审核 核准 内部文件请勿外传 4-5
5.7.1.1使用人发现仪器出现故障及精密度超出标准公差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计量员处理,计量员 无法处理 或需要维修时,要求使用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品质部计量工程师确认后转交给工程部ME修理。
5.7.1.2计量校准ME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首先判断故障性质和原因,属于能够修复的小故障则予以修复。
5.7.1.3不易修复的疑难故障,需要送外维修或需更换零部件时,由计量员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签署 意见后, 报工程主管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5.7.1.4修理后的仪器经检定合格后,应将维修情况、更换部件等记录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转给品质部计量员, 由计量员保存仪器的“设备维修申请单”作为追溯依据。
5.7.1.5除进行以上处理外,品质部应组织对该仪器已检的产品,界定时间重新评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