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3将卡尺合拢,目视卡尺主、副卡“0”刻度是否对齐。
5.8.2.4 将卡尺合拢,迎光观察,主、副卡卡口合拢后有无缝隙、变形。
3.3.1.5 将主、副卡拉开,用手轻轻晃动主卡,观察间隙是否过大。
5.8.2.5取出外校标准量块,用卡尺测量量块,读取读数并记录于《内校记录表》。备注:①卡尺卡口与量块呈45°角,轻轻卡紧,读取数值。②内校时卡尺所有卡口必须全部检测。
5.8.2.6卡尺校准至少测3个以上数值。
5.8.2.7卡尺读数允许误差±0.2mm。
5.8.2.8 仪器检定将检校结果记录于《内校记录表》。
5.8.2.9 依校准结果判定卡尺状况:“合格”“不合格”“报废”,并将结果填写相应标签,粘贴在卡尺上。
5.8.3 钢尺
5.8.3.1检查钢尺是否弯曲,刻度是否清晰。
5.8.3.2将外校合格后的钢尺平放在工作台上,与内校钢尺平行靠近放在工作台上,将两根钢尺零基准线对齐,对照每个刻度是否对齐,并作判定记录,取钢尺不等值的至少三组数据记录在《内校记录》上。
5.8.3.3对量块用外校合格的游标卡尺测量数据,并作记录,作为基准尺寸。然后用内校钢尺测量三次数据并作记录。
5.8.3.4允许误差为±0.5mm,对2、3两项综合评定,在计可范围内判定合格,超出许可范围判定不合格停用。
5.8.3.5新购钢尺必须内校合格后方可使用。
5.8.3.6将检校结果记录于《内校记录表》。
5.8.3.7依校准结果判定称具状况,填写“合格”“不合格”“报废”标签,并将标签。
5.8.4卷尺
5.8.4.1检查卷尺是否破损,零点勾是否正常,刻度是否清晰可用。
5.8.4.2将外校合格钢尺平放在工作台上,卷尺零点勾住钢尺,对照比较卷尺刻度是否与钢尺刻度对齐。
5.8.4.3对内校卷尺刻度超出基准钢尺长度时,可分段进行。
5.8.4.4100CM卷尺允许误差在±0.5mm内,如超出范围则判定不合格停用。
5.8.4.5新购入卷尺必须内校合格方可使用。
5.8.4.6将检校结果记录于《内校记录表》。
5.8.4.7依校准结果判定称具状况,填写“合格”“不合格”“报废”标签,并将标签粘贴于称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