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4技检部将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批准为“局部调整”、“暂停使用”的测量设备进行修理或校验,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如不合格,可再次校验,仍不合格,则作报废处理。
4.12.5对于测量试验中评价人造成的测量系统问题,计量员应建议综合部对其重新培训,然后考核培训有效性,并在综合部登记。
4.13公司内部实验室目前仅可以对产品进行外观质量、点亮试验、气密性试验和近光前照灯明暗截止线检查、进货检验等项目进行检测。对其他标准要求检测的项目需委外,委外项目的测试应要求其具备经认可的实验室证明,并可以覆盖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要求。要求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或上网查询其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文件。计量校准实验室应要求其具备经认可的实验室证明,并可以覆盖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要求。要求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或上网查询其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文件。
5.3.1计量校验设备和测量标准必须定期校验,确保其准确性.校验的周期可根据设备制造商的设备手册, 或者设备性能的稳定性,用途,和寿命.连续的校验结果可作为参考延长或缩短校验周期如果因为生产需要, 校验期必须延长, 那么应有相关人员的批准.
5.4环境控制
5.4.1环境的改变可能会影响测量结果.因此,重要的是模拟环境条件,确保其精确度. 必须考虑影响测量精度的环境因素, 如温度, 湿度, 振动度, 灰尘, 清洁度, 等等. 校验前, 建议给设备一段适应的时间. 校验现场的环境状况必须记录下来.
5.5 校验标签
5.5.1设备校验后应立即贴上标签. 校验日期, 截止日期和校验人签名都必须清楚地写在标签上, 并且严禁更改. 使用者必须定期检查, 确保标签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