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检测仪器表使用与效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医院辐射监测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设备运行状况监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医院辐射监测所有测试仪器、仪表的校准、检定。 职责
1、放射科负责管理仪器、仪表的台帐维护及校准、检定工作;
2、设备科负责上报仪器、仪表的送检费用打款计划,
四、工作要求
1、检定计划 放疗科根据仪器、仪表的检定周期提前向设备科提交送检申请。
2、校准和检定实施 要送检的仪器、仪表,由放疗科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报送检定单位进行检定。 按照仪器、仪表校准规程,所有的校准检定活动尽可能溯源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校准标识 仪器、仪表经校准检定后,根据结果加贴仪器状态标识。
4、校准和检定周期 校准周期按仪器设备有关操作规程执行;送检周期参照《溯源间隔表》
5、校验记录的保存 仪器、仪表检定校准证书、自校验记录由放疗科设备员统一保管。
计量检测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录,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其格式根据检测的要求不同可以有所不同。原始记录表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生产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编号、检测地点、温度、湿度、主要检测仪器名称、型号、检测原始记录数据、数据处理结、检测人、复核人、试验日期等内容。
3、记录表中应包括所要求记录的信息及其它必要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判断检测工作在哪个环节可能出现差错。同时根据原始记录提供的信息,能在一定准确度内重复所做的检测工作。
4、工程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校核人员的签名。
5、原始记录如果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画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章。原始记录应集中保管,保管期一般不得少于两年。原始记录保存方式也可用计算机保存。
6、原始记录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须有人校核,校核者必须在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以示负责。校核者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