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设备 各使用人员在生产前必须对通话工装(包括螺旋线)的通话性能、各仪器输出端的两芯 检测装置/检测工装设备管理条例
ZX/ZY7601-10 A/1 直线的导通性能,机芯振铃工装顶针的位置及导通性能进行检查,功耗、漏电流检验员在生产之前必须自检万用表表棒的导通性、表头的精确性以及所选择的电流档(指针表:0.5mA档;数字表:2mA档)。
5.13所有使用岗位必须在相应的检查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5.14仪器校准生产线所有仪器使用岗位在生产之前必须用极性工装对检测仪的极性按工艺要求进行检测,检验员更换检测仪更换两芯直线,都必须再次复检仪器极性。
5.15各使用人员长时间离开工位或下班前,应切断仪器电源,将仪器工装设备放置原位,进行清洁保养。
5.16检测工装失效应及时报生产工程部修理,禁止私自拆卸检测工装。
5.17仪器工装闲置时,检验员应对仪器工装每天做日常清洁保养,仪器工装借出必须由借方明确通知原使用人,由借方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仪器工装必须归还原使用人,由原使用人验收,否则将追究相关检验员责任。
5.18仪器工装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关掉电源,并向相关管理人员汇报解决。
考核办法: 管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仪器工装未及时清理、放置不规范或擅自变动内部参数(拨号电平、振铃电压、仪器极性、来电信号电平、电声电平等),将根据编号追究责任,根据所造成的影响作相应的处罚。
A、发现仪器工装未及时清理,处罚5.0元/次;
B、发现仪器工装放置不规范,处罚5.0元/次;
C、发现仪器工装没有自检或没有检查记录,处罚5.0元/次;
D、发现仪器工装设备由于保管不当或人为损坏,将要求照价赔偿,并处以5元以上罚款;
E、发现仪器工装失效没有及时报修,影响生产效率,处罚10元/次;
F、发现擅自变动仪器设备内部参数,导致检验错误,造成批量返工,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返工损失;
G、质量管理部专职检验员不定期对仪器工装的自检校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月记录完整,仪器工装设备保养完好的人员每月给予2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