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的管理
(1) 工程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 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 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 计量校准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
d、 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 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5、 计量检测测量设备的使用
(1) 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2) 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3) 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