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5在用计量检测设备受检率应达100%,同时还要进行巡检,抽检,做好记录。
4.3.6计量检测设备使用控制
4.3.6.1各车间、部门应指定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领用,周期送检、发放工作。
4.3.6.2各部门使用者应妥善保管计量器具,正确使用,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计量检测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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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出现偏离标准状态,立即通知计量部门,由检定员按操作规程逐一检测,得出结论再由检验员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复检两者测量结果一致,符合标准要求时方可准用,重新标识并做好记录。 (校准前偏差,校准后偏差)
B:当出现计量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因调整不当偏离标准状态应停止使用, 并对已经进行检验和试验结果应重新审核。
C :当A,B情况发生时,通知质量部立即按程序对产品进行追朔。
4.3.6.3仪器校准计量检测设备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期间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准确适用性完好。
4.3.7计量检测设备的修理、确认。
4.3.7.1通用量具按周期检定后,不合格的要由修理人员进行修理,自检合格后再由检定人员确认,确认合格的填写合格检定证,历史记录卡,做好检定记录。
4.3.7.2确认不合格的经修理,仍不合格的则做报废处理。
4.3.7.3对处于无标识和超过周期和外观损坏状态,无检定合格证的计量检测设备,均作为不合格处理,及时收回,不准使用。并及时对以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时行重新审核评定,并做相应记录。
4.3.7.4报废的计量器具和经检定不合格报废处理的专用量具均由计量室统一处理。
4.3.8建立并保存计量检测设备控制记录,建立计量检测设备的台帐、历史记录卡、周期检定计划表、检定合格证以及仪器档案,相关的资料、规程、标准,均由计量室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