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考核分为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 计量基础知识包括计量法律法规、计量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和计量专业实务。 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法规、相应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维护等知识。 计量检定操作技能包括相应计量器具检定全过程的实际操作、计量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出具等。
第九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的人员,应当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的人员,应当参加计量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的考试。 已经取得《计量检定员证》,需要增加计量专业项目的人员,应当参加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第十条 仪器校正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科目的考试分别按百分制评分,六十分为及格。 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按百分制评分,70分为及格。 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的考试为闭卷笔试,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一条 仪器校验计量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考试均及格的,由组织考核单位签发考核合格证明,并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通知所在单位。 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应当按照《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检定员证》。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