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编号方法和目录以及管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器具的管理业务
2 术语 计量器具 凡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等,统称为计量器具。
3 计量器具类别、种别编制说明 计理器具编号确定为:EABCD,其中 E:用两位数字代表的使用单位代码; A:表示计量器具的类别; B:代表计量器具种别: C:用两位数字代表计量器具的型别; D:用三位数字代表的该种型别计量器具全公司管理顺序编号。
仪器校正统一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实施考核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或者指定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计量组织(机构)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所组织实施的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检定员考核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以下统称为组织考核单位。
第五条 组织考核单位应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程序,并根据当地计量检定员考核的需求,定期组织考试。
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的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向主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申请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授权任务的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向计量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计量组织(机构)申请考核。
第七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的人员,应当符合《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有关条件,并通过所在单位向组织考核单位提交计量检定员考核申请,申请人每次最多可以申请三个新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