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称需定期进行校准;搅拌站在外部设备或使用条件变化时,在使用电子计量称之前,必须校准电子秤。
搅拌站计量称的校准工作必须有此项职责和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员对称进行校准必须在搅拌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可靠的必要手段,是医疗质量保障体系的技术基础和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仪器检测只有切实加强计量器具管理,落实强制检定工作,才能保证医疗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医疗环境。 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
二、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 为有效地加强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医疗计量器具的安全可靠,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医疗机构一是要根据《医疗机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分类目录》(见附件1)编制《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台帐》,报南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按期申请强制检定;
二是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在仪器上标明编号,并加贴仪器检定状态标识,清晰地标明检定日期、有效日期、检定机构等信息;三是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包括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验收安装记录、维护修理记录、检定记录等。各医疗机构在抓好计量器具日常管理的同时,还要密切配合质监部门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落实周期检定计划,不得使用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医用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