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包工程使用的计f器具的管理。
5.1分包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提供校准合格、处于有效期范围的有效证件(如检定证书),由主任工程师协助计量员收取有效检定证件。
5.2分包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做标识。
5.3分包工程项目有:防水、降水、土方开挖、水电、消防、弱电等。
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识。
6.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识,统一由技术部负责管理。
6.2凡经校准后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粘贴标识,以证明该设备处于有效期内,并在标识上注明编号,下次校准日期和检定人员姓名。
6.3设备标识由技术部按校准的检定证书或批准资料名目发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计量员负责标识。
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
7.1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
7.2所有设备在使用时,使用人应保证其精度为已知,且能满足规定要求。
7.3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计量校准、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精度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重新校准,经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7.4应对精度失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检查分析失准原因,制定防止失准的纠正措施。并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失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