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一定不能贴错,合格贴绿色标识,部分合格贴黄色标识,不合格贴红色标识。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第一条:保证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是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据此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突泉县南厢液化气有限公司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条:仪器检测经理是主管本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负责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校验工作。
第四条:本公司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包括以下设备:
1、自动充装秤、复秤衡器;
2、压力表;
3、燃气浓度报警仪;
4、仪器检定温度计;
5、防雷、防静电装置等。
第五条: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检定周期根据其使用场所的不同而定,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一般不超过1年。
第六条: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校验工作由站长指定专人负责。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检验有效期前10天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送检。
第七条:对使用性能有怀疑的计量器具、安全附件应提前送检。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安全附件,由使用站自编检定规程,同时报公司技安科备案,并定期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