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量具 一般 较低 恒温、恒湿 12个月
5.12维修:
5.12.1当校验结果不合格时,判断该仪器是否可维修,若可维修,则将此器具做维修处理,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时作报废处理;若该仪器不可维修,则作报废处理。
5.13报废:
5.13.1监视、测量装置报废由质量部统一填写“D/RE19-11监视、测量装置报废审批表”,质量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偏差和产品追溯
5.13.1首先由计量人员对检测设备的偏差部位(或范围)进行分析,确认偏差的部位不会对该工序加工产品的测试数据造成任何影响时,可不对该工序流出的产品进行追溯。
5.13.2当分析结果确认该检测设备出现偏差部位对该工序加工的产品的测试数据有影响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仪器校准使用检具突然损坏发生偏差时,可不对该工序加工产品进行追溯。
5.13.2.2操作人员与检验人员验具检测结果不一致,经检定确认为检验人员验具出现偏差时,可不对该工序加工产品进行追溯;确认为操作人员验具出现偏差时,由制造部门对该工序加工产品进行追溯,质量部配合,选取经过检定的同类检测装置,按照该工序的检验文件要求,对自出现偏差到上一次检验人员巡检时间范围内的产品进行100%检验,不合格的按《D/QP-2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仪器校准如产品已出厂,由质量部协同技术部判定该工序的加工特性对总成的影响程度,来最终确认是否通告顾客,并进行处理决定。
5.15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检定记录和证书管理及使用监督等执行《D/QI19-02测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