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测量设备实行计量标志管理,计量标志有四种类型:入厂验收标示(白色)、合格标志(绿色)、停用标志(红色)、封存标志(粉色)。
(1) 新购置测量设备经请购人员验收合格后贴上白色合格标志。有校准需求时,由量 校经办委托送校,确认合格后登帐、编号、贴计量标志,纳入管理。严禁部门或个人私自使用未经检定(校准)、无彩色合格证的测量设备。
(2) 校准后修正值符合允差范围时,贴合格标志,修正与否由使用单位视影响程度 自行判定。量具修正值大小须为最小精度之倍数,不可小于计量器具最小精度。校正结果的修正遵循以下原则:
(3) 误差值超出允差范围或出现不合格状态时,贴停用标志。
(4) 仪器检定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贴封存标志,需启用时必须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 品质管理部校验员每季度对产品检验的测量设备查核一次,查核时填写《计量器具查核表》。如有不符合管理要求情况时,通知相关部门改善,并对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5.1.7 仪器检测使用单位量校经办人员定期对测量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计量器具检查表》,使用状况正常时,粘贴准用标志,准用标志上必须标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5.2 计量溯源:对强检测量设备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检定机构送检溯源,非强检测量设备公司内有能力校准时实行内校,由工作计量器具追溯至工作级测量标准。无法实施内校时按就地、就近的原则送检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