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合格证 是在计量器具上使用的一种合格标志,一般用于不宜使用检定印的计量器具,如钢卷尺、竹木直尺、台案秤等。目前,已广泛使用铝箔不干胶等制作的合格证。
检定合格印 它也是一种合格证,若被检计量器具的材质、结构特性和使用要求适宜采用检定合格印,则可选用鉴印、喷印、钳印、漆封印等合格印形式,以证明计量器具经检 定合格。喷印主要用于一次性检定的玻璃量器。
钳印和漆封印对防止某些影响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部件被任意变更或调整起保护作用。电度表、水表、煤气表、出租汽车计价器等,多采用这类检定合格印。
注销印 为确保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对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仪器校准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抽检工作(如燃油加油机),如抽检不合格,必须对周期检定时作出的合格标记予以撤销,停止使用,这时要使用注销印。
计量器具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报废
1、因任务调整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管理人员核实后贴不停用证可以封存,封存后禁止使用,若要重新使用,则经重新检定合格方能恢复使用。
2、确定不能维修的计量器具,有科室提出报废并填写报废单,计量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3、仪器检测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统一处理贴上报废标记,严禁使用。
4、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应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中损坏、失灵、误差偏大不能修复或修复后效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5、周期检验中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若不能修复或修复后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6、各科室根据本科室计量器具使用寿命具体情况,应当在报废前2个月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设施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