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外检或送检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要取得合格证,并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标识,对检定不合格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要求使用部门报废更换,作好报废及添置台帐,对于停用的计量器具要贴上停用标识。
4、对于自检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自检规程和检定周期由使用人员对其进行检定,发现自检器具不合格或失准、损坏,立即对其进行更换,并建立自检自校记录,计量管理人员每半年抽查一次,做好抽查记录。
5、除按检定周期检定外,为确保计量器具使用过程的准确,每个月对各汽车衡三斗秤和抓斗秤至少检校标定一次,对装船散料秤每季度检校标定一次,在对数据有疑义时需增加标定次数,标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计量管理人员参加,检校标定的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参加标定人员签字确认。检校标定结果如不符合要求,则要及时向领导反馈并处置。
计量器具的巡检
1、计量校验计量管理人员定期对计量设备的标识及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做好详细记录。
2、每日了解各电子汽车衡及散料秤的运行情况,并将运行情况以及解决措施形成书面记录公布上墙,使各台秤的运行信息公开化。
3、每周对电子汽车衡、散料秤、称重软件等巡检一次,巡检内容包括接线盒、传感器、线路、秤体、称重电气控制系统、软件运行及一些附属设备,并记录所巡检计量器具的具体部位的详细信息、巡检结论和处置措施等,发现问题尽早排除。
五、计量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1、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责日常的保管、清理、使用。
2、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计量设备,使用时必须注意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不得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