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需要对计量器具的符合性进行判定,判定依 据包含计量器具应有的多项计量性能,其法定要求通 过相应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体现;而校准则主要以确 定计量器具的量值为目的,通过具有相应不确定度的 不间断的比较链,使计量器具的量值与测量标准直至 相应的计量单位相联系(比较),其结果不需要进行符 合性判定,但需给出所得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仪器校验机构出于对计量检定的长期思维 定式以及对计量校准认识上的不足,许多从事计量工 作的技术人员或参与者,在对待计量校准这个概念时 存在一些不同的想法,影响计量校准概念的普及和应 用,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将校准与调整混淆 一些计量器具的使用者认为,仪器经过校准后就 准确了,仪器检定校准当校准人员向他(她)说明仪器示值超差后, 总是认为计量校准就是要把仪器“校”准了才算是校 准,如果仪器不准就应该“校”准了,否则对所做的校 准工作不予认可, 在需要签字的确认单上不签字,造 成双方对立。
实际上计量器具使用者是错误地理解了校准的含义,将对仪器的超差调整与校准混淆在一起,因为 JJF10012011之410就有明确说明,即“校准不应与测 量系统的调整(常被错误称为自校准)相混淆,也不应 与校准的验证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