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录编制时,要充分考虑该要求,使设定后的记录内容能够保证“信息足够”,格式规范统一,总体要求是能够“再现”已经过去的工作过程。
填写要真实:实验室对所有工作应在工作的当时予以记录,不允许事后补记或追记更改、增删数据。无论是书面文本记录还是电子信息记录,均要按照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对电子版本的记录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数据的丢失或未经批准,有关人员擅自修改记录。
原始记录、中间处理数据及结果均应如实填写,特别是最初数据必须真实,计算公式要反映,结果处理要符合数据处理的要求。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可能与结果有关的异常现象、设备事故情况如实地反映到有关负责人并应在原始记录中反映。
实验室应当对检测活动中的计算处理和数据转换做出相应措施规定,确保获得的数据的计算和转换是正确,避免因计算处理和数据转换出现的差错而造成结果不可靠。因此,当计算作为检测活动的一部分时,如有条件应尽可能由检测以外的人对各种计算进行详细检查,并被文件化。
手抄数据也应该核查,以保证没有抄错,或错误地输人到计算机文件中。计算和转换中出现的差错在检测/仪器校准工作也是时有发生的,实验室应当避免这种“功亏一篑”的错误发生。当实验室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对出具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包括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程序,其内容包括:使用者开发的软件应被制成足够详细的文件,并加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