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设备的封存及报废的管理
1) 较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报生产部办理封存。
2) 生产车间对封存设备切断电源,擦拭干净;对外露部件涂防锈油脂覆盖,对整个设备能用薄膜罩住的部分,用薄膜罩住封存。 封存设备需要重新使用,应由生产车间向生产部提出申请,解除封存,并试运转证明设备能良好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设备使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过预测,继续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大修理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应由使用部门向生产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设备由生产车间负责拆除出生产现场,不可影响车间正常生产。
4.3 设备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 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可能发生的故障。
5) 设备投入使用前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保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6) 仪器计量使用人在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造成设备损坏或失效。
4.4 设备检修与维修 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结合设备的具体情况及生产计划的安排,由生产车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