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实施日期:2012.03
3.1.4当监测分析仪器零点漂移达到调节控制限范围内,需要对仪器进行重新调零时,调节后的跨度漂移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公式3: 公式3: SD(%)=SD’/S×100=(S’-S)/S×100式中:SD— 跨度漂移量,%; SD’— 跨度偏移量,10-6; S— 规定检查用标气的体积分数值,10-6; S’— 监测分析仪不做零调节对该标气的响应值,10-6。
3.1.5对于子站计算机具有修正功能的系统,可根据监测仪器当日或近期的零点和跨度校准值,对漂移控制限内的仪器零点和跨度漂移进行修正,以保证获得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修正公式如下: 公式4: C=(S-Z)×(C0-Z’+Z)/[S’-(Z’-Z)] 式中:C— 被修正了的监测分析仪器的浓度值,10-6; S— 规定检查用标气的体积分数值,10-6; Z— 规定检查用零气的体积分数值,10-6;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校准方法 实施日期:2012.03 2 S’— 监测分析仪不做零调节对该标气的响应值,10-6; Z’— 监测分析仪不做零调节对该零气的响应值,10-6; C0— 监测仪器实际响应的体积分数值,10-6。
3.2 多点校准 3.2.1 在确保多气体计量校准仪经检验仪器性能完全符合要求(质量流量控制器准确度±1%,渗透室温度在±0.1℃,臭氧发生器准确度在±2%)的情况下,向监测分析仪器分别通该仪器满量程0、10%、30%、50%、70%和90%体积分数值的标气,待各点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各点的响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