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检定(轮换、轮校)
11.1 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制定出每年(月)电能表的周期检定轮换计划,并下发到各供电所。供电所应根据下发的周期检定轮换计划执行。
11.2 待装电能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12电表出入库管理
12.1 表计入库
12.1.1设立统一表库,由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部管理,对购进表计先入库后校验。即物资站将购入表计交由电能计量站,由计量站负责验收签证后进入表库登记摆放,然后再校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私自购进表计,或购入后表计不入表库登记校验而直接使用。
12.2 表计出库
12.2.1校好的电表出库时,凭相关单位用表计划单出库。各类计划单需经计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计量校准站应详细登记表号,型号,规格,厂家,用处等,以备验收时查验。
12.3 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登记,作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档案相符。
12.4 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12.4.1 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12.4.2 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