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设备管理部联系,采取委托国家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来公司检定或送外检定。
3.7采取委托国家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来公司检定或送外检定的检定证书和记录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各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3.8如计量器具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检,须书面通知设备管理部,并要在两个月内创造条件予以仪器计量检定。
3.9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未经检定(包括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擅自使用者,责任自负。
4.检定记录与证书管理:
4.1最高标准器及外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设备管理部保存两个周期。
4.2公司内部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使用单位保存一个周期。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我矿计量工作,提高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一致,充分发挥计量在矿井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计量法》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2017年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安排。现通知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计量器具使用相关单位(以下称相关单位)要指派一名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具体事务。兼职管理员名单于2017年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总工办备案(单位 姓名 联系方式);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总工办。 二、各相关单位新增计量器具按照集团公司电子台账格式要求,及时到总工办备案,新增计量器具未经备案发生检定费用由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