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注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检验与检测”和“检定与校准”的共同之处,都是在规定条件下,按照相应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的程序,进行一系列测试、试验、检查和处理的操作,并得出测量结果。
然而也有着明显差异,其主要表现在:检验和检定都要求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并得出合格或符合与否的结论,而检测和仪器校验不要求判定合格/符合与否的结论。其次检验与检定往往带有法规色彩,从服务范围、采用相应的标准、规范、规程、出具的报告与结论等,都是有一定限制的,而这一限制又同法规相联系。正因为同法规相联系,所以其报告(证书)与结论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而检测与校准则是一种市场行为,并为用户与实验室(机构)之间的合作赋予了更大的空间,这种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往往是根据需要来确定的。
二、从法规的角度看同异
与检定相关的主要法规 《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69——200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技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