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列入周期检定(校准)范围,由各计量专业组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要求检定(校准)、一次性检定(校准)或检查。D类监视设备由使用部门保养人员负责巡回检查。
5.8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
5.8.1 生产现场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均应有标明其计量校准和有效状态以及检定员签名或印章的标识。
5.8.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标识主要采用: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检定(校准)合格证;彩色粘贴标志。见WI-QA-8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印证管理》。
5.8.3检定人员的印章主要用于开具报告和印证,见 WI-QA-8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印证管理》。
5.8.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由质保部计量计量室统一管理和委托印制。
5.8.5 D类监视设备不做状态标识。
5.9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
5.9.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的确定和检定(校准)的依据由质保部计量室负责。见WI-QA-80《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的依据和检定周期的确定》
5.9.2 质保部计量计量室应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下一个月的周检计划表和通知单送各计量专业组或检定员,由检定员经确认后将周检通知单送至使用部门收发员。
5.9.3使用部门应按周检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将需周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送相应计量专业组检定(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