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测参数的量值范围、监测方式和现场条件选用,同一参数监测可选用一种或相同准确度的几种仪器仪表,并确定优先选用的机型。
3.5 仪器仪表安装方法 仪器仪表安装方法,应符合仪器仪表说明书或其它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
3.6 仪器仪表配备
3.6.1 设计和选用用能设备时,应将本标准3.2——3.5条规定列入设计规范和选用条件。
3.6.2 新生产的用能设备,应根据本标准3.2——3.5 条规定,配备监测仪器仪表。
3.6.3 企业应根据3.2——3.5条规定,对现有用能设备配备监测仪器仪表和有关设备、设施。
4 设备能量平衡测试
4.1 测试目的 设备能量平衡测试的目的是对用能设备在规定的测试工况下的用能状况和性能水平进行考察。
4.2 测试内容 设备能量平衡测试内容一般包括输入能量、输出能量或供给能量、有效能量、损失能量及其有关参数。
4.3 测试分级 设备能量平衡测试一般分三级进行。
4.3.1 一级测试适用于新研制产品、改型产品的鉴定,新建造、新安装设备、装置的验收和国家级的监测、检查评比。一级测试必须由经部委、省市(自治区)级部门认可的专业仪器校准组织承担。
4.3.2 二级测试适用于设备的定期能量平衡测试, 以及对新安装的和经大修、改造后的设备的测试。承担二级测试的组织必须经部委、省市(自治区)级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