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已与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APLAC-MRA)。因此,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以及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也就是说只有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才需要获得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
因此,在我国,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必须通过计量认证(CMA),这是国家强制性的。
而并不是所有的实验室都需要通过审查认可,只有承担政府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
才需要也是必须要通过审查认可(CAL)。CNAS、CMA和CAL
三者的区别见下表。
表实验室认可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主要区别 类别 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实验室认可 目的 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 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 仪器校准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 定 法律依据 《计量法》22条 《标准化法》19条、《产GB/T27025-2008(等同品质量法》19条 采用 ISO/IEC17025:2005) 评审依据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改采用ISO/IEC 17025:2005)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准则》(修改采用 ISO/IEC 17025:2005) CNAS/CL01:
2006《检 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 可准则》(等同采用 ISO/IEC 17025:2005) 性质 强制 强制 自愿 评审对象 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 法设置或授权的质检机 构 社会各界第一、二、三方 检测/校准实验室 类型 国家和省两级认定 国家和省两级认定 国家实验室认可 实施机构 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及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 及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 审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CNAS) 考核内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比实验室认可增加了19条的特殊要求(修改采用用ISO/IEC 17025:2005)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比实验室认可增加了19条的特殊要求(修改采用用ISO/IEC 17025:2005)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 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 (25个要素) 考核结果 发证书,同时使用CMA标志 发证书,可使用CAL标志 发证书,同时使用CNAS 标志 使用范围及特点 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公正数据,国内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