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到厂后由计量人员进行检定,合格者入库,并进行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 必须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
6. 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
7. 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三包期内,计量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开维修,应联系厂家维修;出包修期的计量器具按《仪器仪表维护检修规程》进行维修;
8. 经技监部门或公司检定室检定确认不合格,需报废或降级使用维护的最高标准计量设备或 工作标准计量检测设备,经能源计量办备案可作报废或降级使用维护处理。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 落实到位;
2. 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能源计量 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可靠,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3. 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4. 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 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收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5. 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
6. 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